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春節將屆,有關計程車收費問題,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提出初步方案,照錶加收七十五元並簽呈市長批示之中。
由於近年來經濟景氣低迷,關於春節期間計程車收費問題,前經市區客運審查委員會於八十九年春節前作成決定,今後每年均照計費錶加收起程費,不得再向乘客索取任何費用,九十年春節亦採相同措施。
目前計程車起程價格為七十五元,因此春節期間乘客給付計程車資,僅依照計費錶增加七十五元即可。
所謂「春節期間」係於除夕零時開始至初五晚間十二時止。(1/29*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