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私立學校用地免徵地價稅標準放寬,有收益土地只要收益直接用於學校即可適用。
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財政部為考量私立學校經營之不易,日前放寬了私立學校用地地價稅的免稅標準。原本僅限定於財團法人所興辦業經立案之私立學校直接用地(包括為學生實習農、林、漁、牧、工、礦等所用之生產用地)及員工宿舍用地,始得免徵地價稅之限制。現放寬為其學校用地中如有土地經查明為有收益之土地,只要其收益全部直接用於該學校,其地價稅經專案申請亦得免徵;至地價稅專案核准減免之核定機關,應為直轄市主管機關、縣(市)政府。
不過凡經核准免徵地價稅之學校,應注意的是稽徵機關對是項免徵地價稅之案件,每年均會會同核准之直轄市主管機關、縣(市)政府辦理普查或抽查一次,如未依規定使用即予撤銷或廢止減免,而經查出或被檢舉者查出者,除追補應納地價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三倍之罰鍰,不得不慎。(91.01.29)
(台中訊)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台中市稅捐稽徵處為提前和民眾共度佳節,及適時適地宣導租稅法令,訂於九十一年二月三日(星期日),配合台中市中區繼光商店街管理委員會舉辦「大台中年貨大街系列活動」場合辦理租稅宣導,現場除準備各式文宣讓民眾參閱、及解說各項稅務問題外,並有租稅常識猜答贈送年節應景物品活動,歡迎民眾前往,共襄盛舉。
稅捐處表示,活動當天上午十時起,民眾可到該商店街稅捐處設置之稅務宣導服務台攤位上,參加租稅常識猜答贈獎遊戲,凡答對者即贈送年節應景物品一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此外,現場還有民俗踩街、步步糕昇、百花散祥和、南北慶豐收、農豐喜洋洋::等系列活動陸續登場,歡迎大台中地區民眾踴躍前往,親身體驗「台中迪化街」的盛況,享受另一種逛街購年貨的熱鬧氣氛。(91.01.29)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據營業稅法規定,凡兼營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之兼營營業人,於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應按當年度進項稅額不得扣抵比例調整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後,併同最後一期營業稅額辦理申報繳納。
稅捐處說,兼營營業人除於本(九十)年度中開始營業,其當年度實際營業期間未滿九個月者,當年度免辦調整外。無論係採用比例扣抵法或直接扣抵法計算不可扣抵之進項稅額者,年終申報營業稅時均應辦理調整。
該處又表示,有鑒於以往常查獲不少兼營營業人,因疏怠或不瞭解稅法規定,申報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漏未調整不可扣抵之進項稅額或調整不實,導致形成逃漏稅款而遭受處罰。值此屆申報上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稅捐處特別提醒兼營應稅及免稅或特種稅額計算貨物或勞務之商號注意。調整公式及辦法倘有不明瞭的地方,可逕向所轄營業稅承辦人連繫,當可得到詳細說明。(9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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