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市民廣場」依照慣例,每年三月一日起至五月卅一日止,利用春天雨季使草坪休養,恢復生機,在以上期間內不外借使用,預定在以上期間舉辦活動之機關、團體或公司、個人,請另行選擇其他地點舉辦。
建設局景觀工程課表示;近來政府機關民間企業舉辦各種活動,加強宣導或刺激景氣紛紛申請借用市民廣場,甚至事先預定時間等候使用,但該廣場草坪休養維護期間已到,申請在此期間內使用者,請自行選擇其他適當地點使用。(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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