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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施工中新違建 市府研擬辦法加強拆除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工務局對於正在施工中新違章建築之拆除,將研擬辦法加強處理。

  工務局認為正在施工中之新違建如能在發現時立即予以拆除,不僅省時省力,亦可減少違建人之損失,但經查報認定確係違建,往往違建業已完成,所以如此主要原因之一為目前違建絕大多數為「鐵架房屋」施工快速,不數日間即可完成。

  其次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政府發出拆除單,必須註明違建人姓名,而各行政區所查報之資料中,對違建人一欄多填寫「不詳」,在既有建築物範圍內增建或改建者,雖可根據有關資料查出屋主姓名,但時間上十分急迫,不易完全把握,尤其若干空地上之違建,查明更為不易,而現場施工之工人多否認為營造業者,自稱係臨時僱用,不知僱主姓名。

  甚多縣市對於正在施工中之新違建執行拆除時,均遭遇類似困難,並向營建署請示,營建署則認為此類情形係屬執行層面問題,並非法律層面,應由地方政府本於權責自行處理。

  工務局將就查報、執行等各方面進一步研究,參考其他縣市經驗,並與營建署交換意見,以期有所補救或改善。(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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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02-01-10
  • 點閱次數: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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