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經濟局根據民眾意見反映有意修正「行人徒步區管理辦法」,目前正就有關問題研議考量之中。
民間反映指出,原行人徒步區管理辦法係參照台北市藍本訂定,立案精神並非針對商業上發展之需求,而目前繼光街行人徒步區及電子街則純係因應中區商圈之逐漸衰退以重振商機為主要目的,因此亦應就行人徒步區有關商店、住戶、攤販等之權利義務等作明確之界定。
目前如繼光街已成立管理委員會,其中之督導小組包括區公所人員及里鄰長等可能意見紛紜,各有不同主張,且專業程度不一,因此建議直接由市府監督。
繼光街、電子街為提振商機提出之封街計畫,業經道安會報通過,應加強宣導使民眾週知,繼光街電子街均禁止停車,但禁停範圍外停車問題如何解決,應有所規劃,同時機車為中區商圈主要交通工具,是否可將原規劃之汽車停車格改為機車停車格,使機車可在限定之停車格停放不予取締。(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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