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稅務新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臺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的要件,必須是房屋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所有才可以。因此,若土地是先生的,房子是妻子所有,在婚姻的存續關係中,地價稅可以符合適用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

   稅捐處指出,若夫妻發生離婚情形,因房屋所有權與土地所有權已非配偶持有,地價稅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消失,就必須改課一般用地稅率。

   在離婚率日益增加的今日,土地所有權人應注意地價稅率的改變。同時,可及早作節稅的準備,才不至於喪失可享受權益。

   針對夫妻分持房屋、土地所有權,而發生離婚時,可透過所有權的變動,達到維持享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其方式,夫妻分持的所有權改為一人持有,不過這種情況,因離異時的不愉快,較難協調,許多的案件,較常採取辦理離婚手續時,順便把房屋所有權變更為子女所有,使地價稅仍能合於優惠稅率的要件。(91.01.09)

  

  (台中訊)解除欠稅限制出境注意事項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欠稅人一旦被限制出境,依規定要有左列情形之一,才能報請財政部函請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解除出境限制止:

  一、  提供相當於欠稅及罰鍰金額的擔保品。擔保品必須易於變價、保管,且無產權糾紛。例如以本人或親友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或提供公債、銀行保付支票等作擔保。

  二、  繳清限制出境時全部的欠稅及罰鍰。

  三、  經行政救濟程序完結確定,欠稅及罰鍰合計並未達被限制出境的欠稅標準。

  四、  限制出境時全部的欠稅及罰鍰,已經超過五年徵收期間徵收期間的計算是從限繳日期的次一天起算五年,但在徵收期間屆滿,對所欠本稅及罰鍰已辦理強制執行手續而尚未結案,則不在此限。

  五、  欠稅的公司已經辦理解散登記、清算完結,而已經沒有剩餘的財產足以抵繳欠稅罰鍰。

  六、  欠稅人已經依照破產法規定就欠稅罰鍰和解或破產程序分配完結。

  該處為使欠稅人瞭解解除出境限制之相關規定,特作上述說明。            

  又該處表示,在核課期間內,如經發現有應徵之稅捐者,應依法補徵或並予處罰,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者,以後不得再行補稅處罰。(91.01.09)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2-01-09
  • 點閱次數: 1080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