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推動電動公車後續計畫,市府交通局頃全力爭取環保署對九十年度補助款能同意予以保留。
九十年台中市試辦電動公車情形良好,環保署決再補助八百八十九萬元推動後續計畫,其中卅五萬元為行政作業費用,另八百五十四萬元補助電動公車租車費用,以上補助款數額於去年十一月間作原則性決定,交通局立即展開相關作業,但補助款於十二月中旬方始撥下。
市府採公開甄選方式於十二月卅一日開資格標,已有三家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但補助款能否保留成為電動公車後續計畫能否推動之關鍵,如繼續保留方可進一步就服務建議書等進行審查,以決定委辦廠商,交通局正向環保署全力爭取之中。(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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