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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燈、道路損壞 請里幹事隨時提報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長胡志強七日在市府元月份市務會議中強調與民眾溝通推動便民服務以及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並指示任何措施在簽辦之際必須考慮週詳,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諸如水管破裂、路燈失明、道路破損等,應由里幹事隨時通報有關單位立即處理。

  胡市長以停車月票之由每月二千四百元、一千二百元、六百元劃一為一千二百元為例,認為過去之措施民眾既已能適應並非窐礙難行,如予以變革必須各方面考量週詳。

  又如拆除危險建物後之廢棄物應如何清理,工務局認為屬於環保局職責,而環保局則認為工務局拆除隊在執行拆除時,即可將廢棄物一併處理,以致拖延日久引起民間不滿,實際上工務、環保兩局,由於危險  建物拆除後涉及土資源及其他雜物之分別處理,兩單位各有理由及立場,但民眾之要求極為簡單,所關切之問題,僅為廢棄物之早日清運,政府不同機關或單位各依照不同法令規定之對外解釋,對民眾而言實不具重要意義。

  胡市長並表示:民眾發現文化局前道路出現大洞,亦應及時處理,以免發生意外造成民眾生命或財產損失,他在訪問各行政區時已指示,諸如自來水管破裂、路燈失明、道路破損、出現坑洞等均由里幹事查報,有關單位亦即予以處理,如以上事故發生見諸媒體報導而事先未見查報,相關單位應電話告知該里里幹事,請隨時注意提報,如再有類似情形,各區自應檢討負責。(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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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2002-01-07
  • 點閱次數: 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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