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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路邊停車收費 元月起分為600及1200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改善交通,逐步分區分段擴展路邊停車收費範圍,台中市長胡志強今天首次主持道安會報時,再次強調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交通局自元月七日起將增加台中港路及經國園道部分路段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另外停車收費月票將分為600元及1200元兩種,一個月付600元停車費的車子,需停放在車主指定路段,1200元的收費月票,則可停放在所有市府經營的路邊、路外停車格。

市府在中區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多年,決定逐步擴大實施範圍,並自元月七日起調整月費價格。部分長期停放在住家附近路邊停車格的中區居民對停車費漲價反彈,胡市長請交通局再行研究,交通局長林良泰今天則提出兩種收費方式,將來全市陸續收費後都可適用。胡市長要求先行試辦三個月,之後舉行公聽會瞭解試辦情形。

林良泰表示,目前已購買1200月票的民眾,如果停在固定的指定路段,可更換兩個月的600元月票或退費皆可。

另外,道安會報也通過逢甲商圈景觀道路限制大型車輛進入,限速二十五公里的規定。繼光街辦理「行人徒步區常態性封街計畫案」也在會中一併通過,一週後繼光街部分路段將實施常態性封街,週一至週五每日下午三時至晚上十一時禁止進入及停車,假日則提早到早上十點開始實施。(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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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2-01-03
  • 點閱次數: 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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