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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類別: 新聞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有線電視系統收費費率委員會審查決議,九十一年度收視費用每月每戶新台幣六百元。會中並要求業者針對蓋台、低收入戶優惠、民眾反應事項以及回饋地方公益活動均應落實。
有線電視系統收視費率委員會審查會由副市長蕭家旗主持,會中並附帶決議要求群健有線電視對於插播廣告部分,應依有線電視廣播法之規定,與頻道業者達成簽約協議,始可播放地方廣告,否則本府將依法重罰。另外,於年度內回饋約壹仟萬元辦理各項公益活動,回饋市民。
會中並附帶決議集合戶收視費用比照去(九十)年優惠價格續約。此外將要求業者針對民眾反應意見積極處理後彙報市府。並於二月底前開辦信用卡、郵政劃撥繳款及廿四小時客戶服務電話等,以全面加強提昇收訊及服務品質。(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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