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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處公布「為民服務白皮書」,期以「納稅人為尊」的理念,提供優良的服務環境,讓每位市民都有權利得到專業便捷的服務。

  稅捐處公布的為民服務白皮書向市民說明有多項便捷措施,嘉惠民眾。其中對於民眾影響層面最大的包括:推動「單一窗口作業」,設置「多功能服務櫃台」、「營業稅櫃員櫃台」、「財產稅櫃員櫃台」,提供各項跨區、立即化的服務。設置網際網路服務中心,推動網路線上申請、繳稅、報稅、各類常使用申請書表、範例下載、各類稅務資訊查詢服務,民眾洽公不必出門。裝設稅務題庫電腦語音答詢作業系統,二十四小時開放民眾免費查詢或傳真空白申請書表,問題答案,一通電話,服務到家。統一發票售採電腦化作業,節省營業人排隊久候時間。對身心障礙人士申請免繳使用牌照稅代送核准文件至監理單位,以免申請人兩地奔波。此外提供多種貼心設備如免費市內電話、愛心傘、愛心銅板方便應急,可說是小動作大便利。

  稅捐處的為民服務白皮書也向市民說明稅捐處的服務標準及品質通過了ISO│九○○二國際品保認證,建立同仁對服務意識和服務品質的新觀念,同時亦應持續不斷推動品質提升與改善,讓各項行政和服務作業更為合理化、標淮化,使稅捐處的服務品質邁入新里程。

    為民服務白皮書亦規畫稅捐處未來努力的方向:一、加強協談制度以疏解民怨,暢通納稅人申訴管道、增進徵納雙方意見溝通,透過協談取得共識,減少爭議及訟源,疏解民怨。二、繳稅除有以現金、轉帳納稅、金融卡等方式,又新增方便省時輕鬆迅速的網路申報及繳納,手續費用由稅捐處負擔,多元服務管道,不受週休二日影響,全天候服務。三、引進企業管理精神,提升稽徵作業品質與行政效率,導入ISO模式,自行維護品質標準,持續改善提升服務品質。四、加速推動公文電子交換作業,以提升公文處理時效,並節省經費。(91.01.02)


  (台中訊)為保障納稅人權益,納稅義務人對稅額核定或罰鍰處分不服時得提出異議

   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人發現有漏報稅捐時,在未經他人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可以自動向稽徵機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的處罰一律免除,但其所補繳的稅款,應自該項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的應納稅捐,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匯業局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另外,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稽徵機關核定之稅額或罰鍰處分表示不服,得提出異議,請求救濟而予公平處置,此種行為謂之行政救濟。其內容主要包括復查、訴願及行政訴訟。

   地方稅的復查機關是各縣市稅捐機關,訴願機關是各縣市政府,行政訴訟機關是高等行政法院,上訴機關為最高行政法院。

   行政救濟案件納稅義務人有應退還或補繳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會在復查決定或接到訴願決定書或行政法院判決書正本後十日內退還或補徵稅款,並按日加計利息,一併退還或徵收。(91.01.02)


  (台中訊)免稅商品非免開發票,至便利超商消費請索取統一發票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潮流所趨,一種因應現代社會型態的便利商店及超市到處林立,其販售的商品種類繁多,價格標示清晰,如屬免稅商品,通常業者會在標價中標示免稅,消費者很容易辨識出來,而樂於至該商店購買物品。 

   該處指出,在現行營業稅法裡,有一些免稅商品項目,其中在便利超商常見者,如報紙、雜誌、生鮮農產品等即屬免稅商品,依規定銷售時免徵營業稅,不過,免稅商品並不表示可以免開發票,業者仍需依規定開立發票,並在免稅欄上打勾後交付買受人,故消費者在便利超商購買免稅商品之時,可別忘了主動向商家索取發票。 

   該處呼籲業者應切實開立統一發票,如一年內被查獲漏開三次者,不論金額多寡,均遭到停業處分;並請消費者對逃漏稅的商家,勇於向稅捐處檢舉(檢舉逃漏稅專線二二二三七0八0)充裕國家建設財源。(9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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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2-01-02
  • 點閱次數: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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