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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景氣不好!公司行號想休息一段期間,暫時不做生意的話,台中市稅捐處提醒您:在停止營業前,記得要辦妥停業登記,若公司是使用統一發票者,申請暫停營業當期的銷售額,最慢仍要在次期十五日前報繳。

  稅捐處表示,依規定公司行號在暫停營業前,應辦理停業登記,如果企業是公司組織的話,還需先要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妥公司停業申請,再向市政府申請停業。且停業當期(月)不論有無收入或開出發票,均要完成停業前營業稅的申報手續。

  若您怕公司沒營業到時會忘了申報以致被罰,建議您可在申請停業登記同時向稅捐處提前申報。如因故無法同時完成報繳營業稅手續的話,要記得最慢在次期(月)十五日前申報完畢,否則逾期會被處以滯、怠報金及滯納金的罰鍰!(90.12.20)


  (台中訊)鑑於明年元月委託台北銀行發行之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關於稅額課徵方面,台中市稅捐稽徵處如下表示:

  一、公益彩券銷售額(價金)部份:因銷售公益彩券不是屬於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範圍內,而且它的銷售額都是歸入國庫,所以台北銀行及各經銷商(保括個人)銷售的公益彩券之銷售額,都不需要開立統一發票。

  二、公益彩券發行手續費收入部份:受託發行公益彩券機構所收取之彩券發行手續費,係屬提供勞務之報酬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三、對於公益彩券承銷人可分為:(一)公益彩券承銷人屬個人者,其取得批售折扣(佣金)收入,免徵營業稅。(二)公益彩券承銷屬營利事業者,其取得之批售折扣(佣金)收入達使用統一發票之標準者(如含其他營業項目銷售收入每月平均達二十萬元者),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課徵營業稅,即承銷商應就此部份的收入開立發票予台北銀行。

  四、彩券中獎人出具之領獎銀錢收據,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該處設有免費服務電話0800-436969,民眾若有稅務問題歡迎多多利用。 (90.12.20)


  (台中訊)買賣契約書既經撤銷,修改原契約立約日期,即為另一契約行為,應另按契約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土地移轉現值申報案,因故撤銷或註銷後,再以修改立約日期之原土地所有權移轉契約書辦理申報時,此一修改立約日期之契約,實屬買賣雙方立約人,另一次意思表示一致,所訂定之另一個契約行為,與原契約行為無關,應另行貼用印花稅票,始得持該契約書,向該管稅捐機關辦理申報土地現值移轉。

  該處同時表示:在實務上發生修改立約日期之原因不一而足,惟有一種撤銷案件是可避免卻又不時發生且亦為稅務人員所不樂見的,即是有些納稅義務人因疏忽,而將變更為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未滿一年即立約出售,致未符合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滿一年之規定。為享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只得與買方商議,先撤銷土地現值移轉申報案,俟逾一年後再修改立約日期申報移轉土地現值。以致多繳了一次印花稅,又得冒毀約之風險殊不合算。

  因此該處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欲享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務必於出租或營業終止後,滿一年始訂契約出售。納稅義務人如有疑難歡迎洽詢稅捐處服務中心或電話o八ooo八六九六九。(9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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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1-12-20
  • 點閱次數: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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