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關於台中市採BOT方式設置國際會展中心,市府於昨日開會審查通過招商說明書,有關土地之取得,經濟、財政、地政等單位將另行會商解決,並留待新市長到任後,簽請辦理招商。
招商說明書主要內容為:申請人資格必須符合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四條所稱之民間機構,指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私法人,但民間機構有政府、公營事業出資或捐助者,不得超過該民間機構或財產總額百分之廿。
申請時應檢附投資申請書、切結書、營利登記證影本或財團法人證明文件、財務能力證明文件(最近一年財務報表正本,最近一年無退票記錄之證明)申請人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原始開發投資計畫書,包括投資及開發範圍、實際推動計畫開發時程計畫、經營管理計畫、財務計畫、風險管理計畫、需要政府協助及配合事項等。
國際會展中心係使用第七期市地重劃區之交通用地中之三公頃土地設置,該三公頃土地為市地重劃之抵費地,依照規定市府取得以上土地須依照成本價購所需經費相當龐大,有關單位主張採取以編列預算轉帳等方式辦理,經濟、財政、地政等單位將另行開會研商。
主辦單位經濟局表示:本案將簽請新任市長核定後辦理招商。(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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