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未靠行計程車駕駛職業工會向市府申請,利用文心南路高架橋下空間設置休息站,經交通局等單位會勘後,認為原則可行,但須遵照市府指示辦理。
交通局公共運輸課表示:一般靠行計程車駕駛,行方大都設有休息站,而未靠行駕駛由於係屬個人各自經營,乃付諸闕如,計程車駕駛終日沿街招攬乘客,事實上需要一固定場所解決飲食、休息、大小便等問題,未靠行計程車駕駛工會提出此項請求,經各單位實地勘查後,認為原則可予同意。
不過有關單位指出:高架橋為公有建築物,雖係經未靠行計程車駕駛工會所申請,但非該工會駕駛如利用該場所休息時亦不得排斥,該場所僅能作為休息之用,不得從事任何營業行為,工會如從事裝修、區隔等,依照規定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方得辦理。
未靠行計程車駕駛對市府之同意設置休息站,使他們在奔波勞碌之中,有一落腳地點表示感謝。(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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