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九十一年度內政部營建署將在「創造城鄉新風貌計畫」項下補助地方加強推動,台中市政府將提出約廿項計畫全力爭取。
據了解,營建署在九十一年度上一計畫項下編列約十八億四千一百餘萬元經費,補助地方加強推動創造城鄉新風貌之建設,但不宜大興土木、建構硬體工程,而係以展顯地方特色、重視生態保育、美化都市景觀為主,要求各縣市政府提出計畫,每件最高以一千萬元為度,總額以不超過一億元為原則。
台中市推動創造城鄉新風貌計畫係於八十八年度開始,經營建署補助兩億元,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補助一億二千萬元,九十年度補助七千萬元,共辦理綠川、梅川河岸空間美化、火車站廣場街道景觀美綠化、電子街、繼光街、逢甲商圈等計廿餘項規劃及改善工程。
市府為加強上一計畫之推動,前曾先後組成創造城鄉新風貌建設專案推動 小組及諮詢顧問團,九十一年度為配合營建署計畫,除召集有關單位開會研商,將由經濟、建設、工務、交通、文化、民政等單位共提出廿項計畫,並邀請學者專家參與進行評審,以求計畫內容之充實,收到預期之效果。
以上計畫將於本月廿日前函報內政部爭取補助,有關計畫各單位正在趕辦之中。(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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