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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稽徵處為提升新生代對我國租稅制度的認識,每年均定期舉辦「本市國中學生租稅常識測驗」,本年度租稅常識測驗複賽成績業已揭曉,得獎名單如下:

  第一名:甘濟綱(向上國中)、第二名:許堯婷(北新國中)、第三名:曾文哲(東峰國中)、第四名:賴宗誠(三光國中)、第五名:李沅達(五權國中),另加錄取至二十名以玆鼓勵,得獎學生及指導老師各頒發圖書禮券及獎狀乙幀。

    每年該處均精心編印「租稅制度簡介」一書,廣發各校供學生參閱,由各校舉辦初賽後,擇優三至五名參加全市複賽,該處表示:本次參加競賽的學生近百人,不但較往年增加,平均成績亦較往年提高,足見稅捐機關極力推動的租稅教育宣導,已逐漸獲得成效,相信同學們在準備應考的過程中,已將租稅的觀念深植於心,達到舉辦此項活動的目的。(90.11.12)

  

  台中訊)臺中市稅捐稽徵處邇來接獲不少民眾困惑的詢問,怎麼才十月底就接到地價稅稅單?且繳納期間也提前了?該處表示,台灣省政府為配合政府會計年度變更為歷年制,自九十年起將地價稅開徵期間提前為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止,較以往年度提前十五天;其課稅所屬期間為同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請民眾務必於繳納期限內完稅,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此外,若干與納稅義務人權益相關之日期亦隨之改變,台中市稅捐稽徵處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確實依新規定辦理各項申請事宜,以維護本身權益。 

    臺中市稅捐稽徵處指出,因地價稅開徵日期提前為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其納稅義務基準日亦同時修改為八月三十一日,稽徵機關係以八月三十一日這一天在﹁土地登記簿﹂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作為納稅義務人負擔全年的地價稅,不採按月課徵。 

    該處同時表示,依照土地稅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工業及礦業用地、私立公園、動物園、體育場所用地、寺廟、教堂、古蹟及停車場用地等得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即九月二十二日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另巷道用地、騎樓走廊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得減免地價稅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亦應提前至九月二十二日前向該處提出申請。 

    稅捐處同時提醒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以轉帳方式代繳稅款之納稅人,地價稅款將於十一月三十日由轉帳機構直接扣款,請納稅人務必於扣款日預留足額存款,若存款不足無法扣款,該處將另行發單,並加徵滯納金補徵。(90.11.12)


  (台中訊)臺中市政府為貫徹公共服務品質及水準提昇之施政理念,擬利用民間資源及獎勵外來投資擴大公共建設,以復甦全市經濟之活力,降低失業率,並健全社會整體發展,已制定「臺中市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草案,並訂於本(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下午二 時在本市稅捐稽徵處三樓大禮堂,辦理立法公聽說明會,屆時請有意參與本市重大公共建設之市民蒞臨參加。

  臺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經濟發展需仰賴投資及消費增加來達成,今藉租稅手段,對參與重大公共建設之民間機構在興建或營運期間,供其直接使用之不動產應課徵之地價稅、房屋稅及取得時應課徵之契稅,予以適當之減免,減輕投資者負擔,以吸引民間資源及獎勵外來投資,參與本市之公共建設,除建設投資不僅能刺激消費發揮投資乘數效果外,更能提升本市的公共服務品質及水準,對復甦經濟景氣,降低失業率,貫徹政府之施政理念,一舉數得,公共事務需要大家的支持與參與,請意欲參與重大公共建設之民眾,屆時蒞臨參與。(9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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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1-11-12
  • 點閱次數: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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