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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工作時間長 張慶裕提績效表示肯定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警政類 

發佈內容: 針對台中市警員每日上班十四小時問題,市長張溫鷹今日請警察局長試辦比照台北市每日上班十二小時方案,警察局長張慶裕提出十月份的擴大掃黃績效,用數字表示,因警力少又比人家認真,所以台中市的警察比較辛苦。

由於台中市警員每日執勤時間為十四小時,不少員警私下跟張溫鷹反映福利不好,工作時間又比台北市長,因此張溫鷹在主管會報中,建議張慶裕試辦每日上班十二小時方案。

張慶裕對於員警努力表示肯定,他說,台中市警員素質較高也確實較辛苦,警大前三名畢業者才能分發到台中市工作,他畢業時不在前三名內,就沒資格到台中市服務。至於較辛苦原因是台中市的警力少警員必須較認真,他舉出台中市九、十月份的提黃績效成績表示,九月份掃黃案件66件、取締109人,十月份掃黃案件188件、取締316人。在取締大陸妹從事色情交易方面,台北市十月份137人,台中市十月份86人,可見台中市的員警非常努力,也很有績效。(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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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01-11-07
  • 點閱次數: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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