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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樓招牌廣告危險高 市府尋找法源依據研擬管制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高樓招牌廣告效果不大,而危險性極高,是否可予限制或集中設置,台中市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課正多方收集資料著手研擬之中。

  目前高樓之中工務局經常發現側懸式廣告招牌,因距離地面甚高,不易看清內容,事實上難以發揮廣告效果,同時維修亦較困難,一旦墜落更造成極大傷害,此類由高樓突出之招牌廣告,雖數量不多,但零星分佈於各樓層,反而影響市容觀瞻,工務局擬訂定辦法或要點,限制若干層數以上高樓建築不得懸掛廣告招牌,或選擇適當位置在一、二、三樓集中設置,並訂定辦法或要點予以管制。

  不過訂定上一辦法或要點,不易找到法源作為依據,台中市政府工務局曾派員前往台北市探詢,而台北市政府亦無此類規定,目前關於廣告物之管理,僅內政部營建署訂有「廣告物管理辦法」,但並未對高樓廣告物之懸掛加以限制,目前正由使用管理課收集資料找尋法源依據之中。(1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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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01-10-26
  • 點閱次數: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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