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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空餘攤位 改採標租方式辦理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關於市場空餘攤位之招租,台中市政府頃改採標租方式辦理,以免有人待價而沽,影響市場之繁榮發展。

  經濟局市場管理課表示:已往市場出現空餘攤位均採「招租」方式,依據民眾環境需求予以核准,由於市場攤位租金價格低廉,且若干位於都市繁榮地帶,市場營業狀況良好,致有人承租後並不實際從事經營,以為「奇貨可居」企圖獲取不當利益,並待價而沽,違反政府設置公有市場照顧收入較低民眾之主旨,同時攤位之長時間閒置,亦對市場整體之繁榮發展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決訂定租金底價,採標租方式辦理,避免前述缺陷。

  現位於西屯區中工三路福安市場一樓出現編號15以及由19至26與28至30共十二處空攤,均分別訂定每月租金底價,定十九(週五)上午九時在市府四樓簡報室開標。(10/11*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01-10-11
  • 點閱次數: 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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