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由於都市之不斷繁榮發展,道路除供車輛行人通行之外,並作其他多種使用,應如何作適當之規範,台中市政府指示由建設局研訂各機關團體使用道路管理規則,該局表示決即與有關單位先行溝通,彙集各單位意見後著手辦理。
建設局長廖德淘表示;依照規定道路僅供交通上使用,但依民間習俗道路亦經常作為婚喪喜慶等宴客使用,若干建築工程基於施工上需求亦申請使用道路,最近以來道路使用更為廣泛,如文化局舉辦有關文化活動,經濟局舉辦造街等活動,教育局舉辦三對三鬥頭比賽等體育活動,社會、勞工等局舉辦之有關社政活動,均經常使用道路引起各種不同之反映。
過去有關道路之使用,均向警察局提出申請,但目前政府服務民眾工作日益增加,且分工細密,警察局全力投諸交通秩序與治安之維護,關於道路使用之申請已無暇兼顧,因此道路之使用應如何予以規範,申請使用之程序應如何規定,市府指示由道路主管機關建設局著手研訂「各機關團體以及民眾使用道路管理規則」,建設局將先行與民政、警政、工務、交通、教育、文化、社會、勞工等單位溝通,瞭解各單位使用道路舉辦活動之詳細項目內容,並交換意見,那些活動舉辦應在允許範圍之內,那些活動可儘可能避免使用道路,以免對交通治安造成影響,並對申請使用之流程予以訂定。(10/11*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