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決在自由路雙十路口實施機車兩段式左轉,交通局已交由工程課施工,有關內容工程課並提出說明。
工程課表示:由雙十路向南行駛車輛經過精武路後,由於自由路三段(雙十路以西)為單行道,僅能直行或左轉,與對向直行車流產生衝突,而自由路三段(雙十路以西部分)左轉進入雙十路向北行駛車輛,易與對向自由路四段(雙十路以東部分)相衝擊,因此實施機車兩段式左轉,由自由路三段左轉部分,將在交會路口雙十路向北行駛車道設置機車待轉區,並在路口南側之雙十路中央分隔島設置行人庇護島。
由自由路四段左轉進入雙十路向南行駛機車將在路口雙十路向南行駛車道設置,機車待轉區,原規劃之網狀線部分予以塗銷,由靠近中山公園一側已建有跨越雙十路天橋,因此路口北側跨越雙十路行人將無所顧慮,並由於自由路三段為單行道,雙十路由南向北行駛車輛在與自由路交會路口不能左轉,已無規劃待轉區之必要。(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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