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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運用土石方資源 市府研訂管理要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防止營建廢土到處任意傾倒,工務局建造管理課頃正著手研訂「土石方資源管理要點」以策公共安全,避免災害發生。

工務局建造管理課表示:為防止營建廢土任意棄置,政府鼓勵民間設置土石方資源場,但僅有營建署頒布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作為法令上依據,但上一「處理方案」僅規定剩餘土石方處理方針,一般平地之「土資場」面積不得少於一公頃,山坡地不得少於三公頃,重要水庫集水區、河川行水區不得設置「土資場」,並須與自來水源保持一定距離,以及土資場應具備之各項設施等,「處理方案」中雖亦有「使用管理」之規定,但內容偏重於作業標準,簽發證明土石之轉運及再利用等之作業流程。

工務局建造課正著手擬定之「土石方資源管理要點」,主要內容為土資場有無違規行為,各種違規行為應如何予以處罰,已核准設置之土資源其原有設備是否依然存在,政府於土資場處理營建廢土應到達何種標準,並如何輔導其正常營運。

目前有關工程開工前雖均訂有土石方處理計畫, 但並未嚴格追蹤查核承包商是否依計畫清理,致任意棄置傾倒之情形,仍相當嚴重,因此「管理要點」之訂定,仍為當務之急。(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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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01-09-11
  • 點閱次數: 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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