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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稅捐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處表示:最近執行財政部交下九十年專案查核巨額留抵稅額及郵政劃撥銷售貨物二項專案,發現部分食品業、電腦、汽(機)車零件、光碟等零售業者利用消費者缺乏索取統一發票的習慣,而在銷售貨物時未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以致造成營業稅申報仍有巨額之留抵稅額。 

  稅捐處指出,政府雖定有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以鼓勵消費大眾「購物索取統一發票」,但成效有限,為護租稅公平,稅捐處除不斷加強統一發票之宣導外,並針對坊間日漸普遍之網路購物、電視購物、寄發商品目錄及刊登廣告等消費形態之收款特性,加強查核該營業人在受理郵政劃撥或信用卡消費時,有無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稅捐處說最近幾年透過營業人信用卡請款資料與申報銷售額兩者互相勾稽方式查核漏稅案件,已促使營業人在受理信用卡消費時都能主動開立發票,另從今年開始,亦將採取勾稽方式,調取營業人之郵政劃撥明細與申報銷售額兩者互相勾稽,以查核營業人有無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此外,對於未利用信用卡或郵政劃撥收取貨款,而以現金或其它方式收取貨款者,該處並已搜集報紙等媒體廣告資料來分析,如營業人申報銷售額有偏低或有巨額之留抵稅額情形者,亦將透過銀行資金往來或以盤點存貨方式來追查營業人有無逃漏稅。 (90.09.10)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在稅法中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規定,也就是不管土地漲價的數額有多少,一律適用百分之十的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每人一生只能適用一次的機會。 

  稅捐處說,土地增值稅就是在所有權移轉時,以土地漲價的數額課徵,而課徵的主要根據,就是土地公告現值,稅率分為自用住宅用地及一般土地稅率兩種,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按漲價總數額課徵百分之十,一般土地稅率則採累進稅率,分別為百分之四十、五十及六十。 

  稅捐處指出,百分之十優惠稅率比起百分之四十以上的土地增值稅率,差距頗大,一般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條件,包括;土地及這筆土地上面的房屋是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己辦妥戶籍登記;這筆土地在出售前一年沒有做營業或出租使用;土地面積都市土地為三公畝.非都市土地為七公畝為限;優惠稅率一生只能享受一次。 

  稅捐處強調,由於每人一生只有享受一次的機會,因此,納稅義務人應仔細計算,在符合最大效益時才使用,好好善用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會給自己節省不少費用。(9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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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1-09-10
  • 點閱次數: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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