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建設局為提昇公共工程品質,將建立社會公評制度,已指示所屬單位著手研議。
建設局長廖德淘表示:台北市公共工程均有標誌公開寫明承包廠商名稱及監工人姓名,以接受一般社會大眾之公正評鑑,一般認為效果良好,其主要作用在提昇承包廠商之榮譽,並對公眾負擔社會責任,使承包廠商及監工人員均認真全力以赴,不敢任意馬虎將事,與過去之工程驗收完畢,即認為責任已了之情形大不相同,而工程品質良好,經得起時間與環境考驗,亦可提高廠商及監工人員榮譽,並收獲良多。
過去市府對於優良廠商亦進行評鑑,除公布廠商名稱頒獎鼓勵之外,並可對一定額度以外之工程優先予以議價,但採購法實施後,以上獎勵措施亦因而停止,廖局長頃指示所屬參考台北市方式並研議配套措施。(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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