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工務局從九月起將實施多項新措施,以落實加強營造業的管理方案,改善營造業租牌現象及提昇施工品質。
工務局長楊瑞昌表示,九月一日起營造業申報建築工程開工應將該工程登記於承攬工程手冊,由起造人簽名並蓋章;五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申報開工前,應檢附電力事業單位審查的電氣設備圖說向市府工務局備,查始得准於申報開工。
另外,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如主任技師、工地主任等)應負工程施工的責任,十月一日起營造業者申報基礎及各樓層勘驗備查時,應檢附專任工程人員現場勘驗照片,以維護民眾居住安全的權益。(08/31*2)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