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計程車計費表改表檢定,今年起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行辦理,並分「輪行檢定場」及「行走檢定場」兩地舉行,可由駕駛人擇一辦理,檢定日期自九月三日開始持續至十二月卅一日為止。
過去有關計程車計費表檢定,係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授權地方政府,台中市由經濟局商業課辦理,八十九年底即表示由檢驗局收回,台中市由該局台中分局自行辦理。
輪行檢定係令車輛空輪以檢定計費表之是否符合標準,檢定場設在工學路七十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每日上午八時卅分至十二時,下午一時卅分至五時受理檢定。
行走檢定場設在旱溪東路三段,繞行東山路至旱溪西路三段,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四時受理檢定。
所以分設兩處檢定由駕駛人擇一辦理,目的在避免擁擠,省時便民。
台中市計程車費率於去年年底前調整,起跳由六十元調整為七十五元,其他均照舊未作改變,因此決定不予改表,僅張貼「照表加收十五元」之貼紙,但實施一段時間之後,不斷發生糾紛,乃決定改表,IC板業經標準檢驗局予以認證,計程車裝表後可隨時辦理檢定,檢定時間至年底為止,可使駕駛人有較充裕之時間,就品質、價格自行作適當之選擇。(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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