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廿九日召開的主管會報中,審查通過「台中市高氯氣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
所謂「高氯氣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即為俗稱之「海砂屋」,如發現鋼筋腐蝕、混凝土剝落等現象,應自行委託政府認可之鑑定機關或機構鑑定,經過鑑定認為必須拆除重建者,應通知所有權人停止使用,並限期拆除,拆除重建時並可予以容積率三O%的鼓勵,認為可予補強或防蝕處理者,所有權人應在一定期限內完成補強或防蝕工程。
工務局長楊瑞昌表示:關於上一辦法之訂定,係奉中央指示統一辦理,不過台中市至目前為止,尚未發現有海砂屋之出現。 (8/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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