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關於台中市單行道評估,交通局規劃課表示:評估結論依照規定程序約在明年四月底前後始可提出,不過發包簽約後,將再與委辦單位研商。
交通局規劃課表示:關於委外對單行道進行評估,有關契約內容業經評選委員會審查通過,即將辦理公開評選,依照服務建議書,選出委辦機構,然後辦理發包簽約,依照規定應於簽約日期三個月內提出期中報告,再四個月提出期末報告,以時日推算評估結論,將不可能在今年十月提出,屆時僅能提出期初報告,不過期初報告在性質上屬於委辦單位之工作計畫,對單行道之應否繼續維持將無實質之意義,不過決定委辦單位後,可再作進一步研商。(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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