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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取得公設預定地上建物部分未拆 市府統籌辦理拆除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第一、二期徵收取得之公共設施預定地上仍有部分建築物未執行拆除,建設局決即統籌規劃迅速辦理。

  建設局土木課表示:第一、二期徵收取得之公共設施預定地,因涉及軍方眷舍,將先予安置再執行拆除,但除眷舍附近仍有部分民間建築物尚未執行拆除,頃已進行清查,非屬軍方眷舍已徵收取得之一、二期公共設施預地決即執行拆除,以免對今後地方建設造成重大影響。(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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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1-08-22
  • 點閱次數: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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