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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計畫書未完全符合規定 地政局已予修正報請核示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地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辦理部子地區區段徵收「徵收計畫書」格式未完全符合規定,主辦單位地政局頃已予修正,如奉內政部核准,即將公告實施。

  部子地區區段徵收計畫書市府係於七月十六日報請內政部核示,內政部函覆指出:「計畫書」附件申請土地徵收暫行注意事項所附之「徵收土地改良物清冊」應修正為「徵收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清冊」,其他計畫書內所載有…詳如「區段徵收使用土地改良物清冊」等字樣亦應配合修正為「區段徵收土地改良物清冊」,地政局頃已予修正,並於昨日函報內政部核示。

  地政局地用課表示:計畫書如奉內政部核准,即將公告實施,徵求土地所有權人意願,如申請領回抵價地或領取現金補償,此項作業完成後即辦理區域內工程發包。

  部子地區區段徵收土地面積共二O二.四一公頃(其中住宅區共七三.三五公頃,「住一」一六.四八公頃,「住二」一七.O二公頃,「住三」三九.八五公頃),學校用地一三.八一公頃(其中「文高」五一.一四公頃,「文中」三.O三公頃,「文小」五.六四公頃),其他公共設施為停車場二.八七公頃,「廣兼停」二.三一公頃,市場O.三六公頃,兒童遊樂園五.四八公頃,公園兼園道四.四三公頃,機關O.七五公頃,變電所O.四八公頃,綠地一.O六公頃,排水道四三.三公頃,污水處理場O.七七公頃,道路五一.二三公頃。(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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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01-08-22
  • 點閱次數: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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