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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公安檢查申報至卅一日截止 市府呼籲儘速申報以免受罰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應至八月卅一日申報截止,但迄至目前為止,僅有八所國小、兩區公所及一圖書館提出申報,工務局呼籲尚未申報之學校、辦公室及有關業者儘速申報,以免逾期受罰。

  工務局指出:政府辦公室面積在兩千平方公尺以上,國小三層以上,國中五層以上,依照規定應每年申報一次,其餘應申報之建築物為:

─供儲存、包裝、製造、修理物品,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場所。

─供參觀、閱覽、會議,且無舞台設備,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場所。

─供宗教信徒聚會活動場所。

─供商談、接洽、處理一般事務,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場所。

─供一般門診、零售、日常服務,樓地板面積在兩千平方公尺以上場所。

─建築物規模在十五層以上之集合住宅。

  以上場所申報情形至目前為止亦不踴躍,工務局表示,逾期未申報者,將處以新台幣六萬元之罰鍰,希望大家特別注意。(8/21*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01-08-21
  • 點閱次數: 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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