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為發展觀光事業並提振商機,決採併頭齊進方式,計劃開辦觀光巴士與觀光公車,有關觀光公車部分已獲得百貨公司及飯店原則上之支持。
觀光公車路線將以中正路及台中港路為主,每週週休兩日期間行駛,主辦單位交通局公共運輸課表示:中正路及台中港路交通繁盛,公車班次亦多,但設站過於密集,觀光公車之行駛起止地點及設站情形,將完全尊重業者意見,減少設站數量,使旅客可迅速到達下榻或消費場所,估計最低為半小時一班,共需四部公車行駛,每車每日以六千元計算,每月四週計需十九萬二千元,以廿萬元計算,其中百分之八十由業者負擔,百分之廿由公車自行載客吸收,業者負擔方式為購置車票贈送顧客,以便免費到達消費地點,沿途「新光三越」及「SOGO」兩家百貨公司表示:每月約八萬元之負擔可以承受,行駛觀光公車後,並有甚多飯店參與,負擔比率如何分配,將再自行研商,目前兩家大百貨公司自行開車至火車站前等地攬客,每月花費亦在十萬元上下,觀光公車行駛後反而可減輕負擔,公共運輸課將於日內再與業者詳細交換意見。
至於由觀光飯店或大飯店等行駛觀光巴士前往各觀光景點,業者希望公車能規劃路線繞道各景點,但涉及公車運輸成本,尚在評估之中,如租用遊覽車行駛,負擔問題亦待研商。(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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