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協助九二一震災單親家庭子女度過困境,自即日起至九月卅日止,凡設籍台中市因九二一震災致父母一方死亡者,每人每月補助生活扶助費三千元,以減輕其生活及重建壓力。
市府社會局表示,這項補助期間為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止,只要設籍台中市因九二一震災致父母一方死亡者,其家庭總收入未達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2.5倍以下之未滿十八歲的單親家庭兒童少年,每人每月補助生活扶助費三千元。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九月卅日止,以戶長為申請人,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並由區公所初審合格後送市府複審,複審合格者依會計程序撥款。(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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