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工務局頃積極爭取經費預算,以便研定「大坑特定風景區計畫」,期使保育與開發並重,發展觀光繁榮地方。
工務局表示:目前市府僅劃定北屯約三千三百餘公頃土地為大坑風景區,但並未訂定特定風景區計畫,亦無都市計畫細部計畫,使風景區之建設發展受到極大限制,山坡地亦無法從事有效管制,僅建築物之興建須經過開發審查委員會審查許可,缺乏整體性管理,例如風景區內住宅區建蔽率為五O%,容積率為一OO%,一般地區建蔽率為二O%,容積率為四O%,但建築物均密集興建於較為平坦地區,法定空地則集中留置於無法建築之地區。
大坑風景區具有極大之發展潛力,但必須完成特定風景區計畫始能申請補助作有計畫之開發,根據當地特色規劃為「旅館區」、「賞景區」、「休閒娛樂區」、「動植物保育區」及「限制開發區」…等,關於公共設施部分係以休閒遊憩為主,如道路、停車場…等亦與都市中之住宅、商業等區有所不同。
關於大坑特定風景區計畫之研訂,因涉及專業且土地面積遼闊,計三千三百餘公頃,過去以每公頃一萬元爭取編列三千三百餘萬規劃設計費用,市府均以財源短絀未能列入,工務局頃爭取列入九十一年度總預算,由於大坑風景區前已委由中華工程顧問公司完成航空測量,所需經費可能較前降低。(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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