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具有規模之平面停車場,決即實施停車收費。
交通局停車工程管理課表示:即日起開始停車收費之平面停車場,計為精武路之「新興停車場」(汽車停車位191、機車140)、三民路中華路間之「福音停車場」(汽車停車位130、機車92)以及新光三越百貨旁之「惠安」、「惠來」、「惠新」三處停車場(合計汽車停車位390、機車420)。
收費標準為小汽車每小時廿元,未滿一小時亦以一小時計算,機車暫免收費,收費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起至夜間十時止。
交通局並特別指出:有關路邊停車收費方面,市民如接獲停車繳費通知單,務請於七日內繳納,市府為簡政便民,已委託「統一7-11」、「全家」、「OK」、「萊爾富」、「福客多」等便利商店代收,繳納停車費時並請索取收據 ,並保存六個月,如未收到繳費通知單,可逕向市府停車管理課查詢,電話為04-22258029號或22258160號,以免逾越繳費期限受到處罰。(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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