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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敬老愛殘乘車證 請向各區公所換領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及身心障礙市民免費搭乘公車,由於自八月一日起全面改用新式「市區敬老愛殘乘車證」,舊式乘車卡及乘車票即日起停止使用,市府交通局呼籲老人及身心障礙民眾向各區公所辦理換領。

  交通局表示:換領手續極為簡單,六十五歲以上老人請持國民身份證、敬老證、印章、舊有票根,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換領即可,但甫始屆滿六十五歲無敬老證者,請隨帶照片一張,身心障礙市民請加附殘障手冊。(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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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01-08-02
  • 點閱次數: 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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