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桃芝過境對台中市造成多處災害,市府建設局第一批有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之緊急搶修工程,頃依照採購法第一O五條規定採單價發包方式立即施工。
依照採購法第一O五條規定:國家遇有天然災害或人民生命、身體、健康、財產遭遇緊急危難等,機關辦理採購得不受採購法招標決標之規定,市府對於道路、水利等工程均曾採取單價發包方式辦理。
第一批緊急工程,由下水道課辦理部分為:1.麻園頭溪大忠街護岸及路基被沖潰約七十公尺,2.港尾溪護岸堤防多處塌陷,3.永安二巷堤防塌陷約卅一公尺,4.江西厝堤防沖潰約九十公尺,5.八張犁溪堤防兩岸沖潰約一五O公尺,6.十四張圳護岸沖潰約六十公尺。
由養護課辦理部分為:1.安林路聖林橋駁坎及路面搶修工程,駁坎計廿五公尺,路面八OO平方公尺,2.江西厝路面及駁坎搶修工程,路面修復四、OOO平方公尺,駁坎搶修八OO公尺。
建設局強調: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緊急搶修工程正在積極勘查之中,除以上八項工程外,如發現其他緊急工程,決即陸續比照辦理,有關以上八項工程費用概略估約三千三百餘萬元,確實數額將視實際施工內容計算。(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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