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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五日前就讀立案幼稚園 可由學費先扣抵幼兒教育補助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教育類 

發佈內容:   家有幼兒要上幼稚園或托兒所的家長們注意了!若您的寶貝為台灣國籍且是八十四年九月二日至八十五年九月一日出生者,於九十年十月十五日前就讀台中市已立案私立幼稚園或托兒所,每人每一學年將可獲補助壹萬元,分二學期發放(每學期五仟元)。

  市府教育局及社會局表示,家長只要持幼兒戶口名簿正、影本及家長私章,於十月十五日前選擇立案私立幼稚園或托兒所就讀,經由幼稚園、托兒所審查資格無誤後,由應繳學費先扣抵幼兒教育補助每學期五仟元。幼稚園、托兒所再將符合申請資格文件送市府審查後再撥款各園所。

  民眾若要查詢是否為合法立案幼稚園或托兒所,可向社會局查詢。對於幼兒教育券發放有疑問者,也可逕洽市府教育局,電話:04-22205490。(07/24*2)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01-07-24
  • 點閱次數: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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