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為發展觀光事業,市府對設置進入大坑風景區內各項指示標誌,所定計畫已獲觀光局審查通過,交通局觀光課正編列工程預算之中,工務局都市更新發展課並建立入口意象,凸顯大坑風景區特色。
都市更新發展課表示,依照規定風景特定區共分為五種,計為限制發展區、自然發展區、遊樂發展區、設施發展區、及一般使用區,台中市大坑風景區雖然目前尚未訂定風景特定區計畫,不過事實上已涵蓋以上五種地區在內,保安林地為限制發展區,不得改變現有風貌,登山步道等為自然發展區,亞哥花園、東山樂園等為遊樂發展區,中正露營區、體能鍛練場、停車場等為設施區,其餘如土雞城、現有商店、住宅等為一般使用區,以上之「遊樂發展區」與「設施發展區」主要分別,前者偏重私人設施,而後者偏重政府興辦之公共設施。
目前通往大坑有東山路及太原路,將在兩路交會處之前分別設置兩處入口意象,以凸顯大坑風景區特色,入口意象之設計將力圖活潑生動,吸引旅客停留對風景區整體獲致概念,並儘量避免木板之牌樓或廣告牌之出現。
觀光課表示,指示標誌工程費約四百萬元,工程預算書完成後即可招標發包。(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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