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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期徵收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 市長指示確實清查處理地上物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第一、二期徵收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中,尚有五條道路地上物並未動工拆除,頃以開闢年限即將屆滿,市長張溫鷹對此至表關切,要求各單位務必確實清查,立即處理,以免地方建設受到影響。

  五條道路中之十二公尺三之三號及十二公尺九十六號道路,建設局前已發現並簽請處理,但最近又發現有十公尺三之一四五號、一四六號及一四六之一號三條道路,亦有地上物尚未拆遷情形,因此第一、二期徵收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究有多少,應在今年年底前拆遷地上物並動工開闢,引起張市長極度關切,指示各單位務必認真確實清查,倘第一、二期徵收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未能在年底前動工開闢,原土地所有權人可繳回原領取補償費,申請撤銷徵收,將對地方建設造成重大影響。

  據建設局土木課表示,以上五條道路均涉及軍方眷舍,要求先予安置再予拆除,致徵收後未能立即施工,目前對於十二公尺三之三號及十二公尺九十六號道路,將就私有土地部分之地上物先行拆除並動工開闢,合計工程及補償費計九百一十萬元,正簽請動支小型工程費辦理,其餘三條道路亦將採取相同措施處理,關於補償及工程費用正在計算之中。 (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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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1-07-18
  • 點閱次數: 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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