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今後對於無人承攬經營之平面停車場,均將自行派遣員工管理收費,以改善環境髒亂、停車秩序,並避免影響已開放民營之停車場正常營收。
交通局頃初步決定對多次公開招標均告流標之四處平面停車場自行收費管理,其詳細內容為:1.福音停車場汽車停車位一三o位、機車停車位九十二位,2.新興停車場汽車停車位一九一位、機車停車位一四o位,3.惠來停車場汽車停車位一二三位、機車停車位一三o位,4.惠新停車場汽車停車位一七五位、機車停車位二三o位,以上各平面停車場因多次流標無人管理,造成環境髒亂、車輛任意停放,民間反映要求改善,乃決定自行管理並計時收費。
過去一度營收可觀開放由鼎正公司經營之大誠立體停車場,頃要求市府終止契約,主要訴求為簽約當時,大誠立體停車場周遭五百公尺範圍內並無公有停車場,但目前「停102」、「停28」、「停63」等平面停車場先後出現,而違建拆除後空地又多,致使該公司營收大為降低。
另外,甚多開放由民間經營之停車場,亦抱怨其週邊之路邊停車未予取締,車輛任意停放亦未予拖吊,致影響業者營收,出現虧累。
交通局表示,大誠立體停車場週邊之「停63」福音停車場、「停28」新興停車場,市府已派員管理,並計時收費,至於其他開放委由民間經營之停車場所反映之種種狀況,該局正研議改善之中。(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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