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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期公設保留地住戶 七月十一日強制拆除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第一、二期徵收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上,亦即「公46」及「公113 」公園預定地上尚有廿五家住戶,市府除定七月十一日強制執行拆除外,並自即日起逐戶展開勸導。

  主辦單位建設局景觀工程課表示,希望以上住戶在強制執行拆除前,騰空房屋,領取補償費六O%的自拆獎金,一旦強制拆除,將不發自拆獎金,希望住戶慎重考慮,以免平白損失為數可觀之自拆獎金。(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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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1-06-29
  • 點閱次數: 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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