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工務局為落實行政與技術分立制度,對建造、雜項執照之審查,自七月一日起實施「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工程圖樣封圖作業」並已與建築師公會台中市辦事處共同研訂該項作業注意事項。
工務局建造管理課表示,上一作業注意事項主要內容如下:
─有關審查項目之「地質鑽探報告書」、「建築物工程圖樣及說明書」僅查核其「有」、「無」檢附並加蓋工務局建造管理課印章、編訂頁碼、加蓋建築師及承辦人員騎縫章,然後由建築師簽名蓋章密封。
─密封袋須經工務局承辦人、設計人或監造人簽名及蓋章後始得開啟。
─關於土地使用管制部分之檢討,以三張圖樣以下為原則,其他書圖如有牴觸者無效,如有隱遺漏或隱瞞未檢付者,由建築師或專業技師單獨或共同負責。
─以上土地使用管制部分之檢付項目包括農業區內申請建築時,其申請人身分應符合規定,套繪圖查核結果基地無違反規定重複建築使用,基地符合畸零地使用規則之規定,基地符合禁、限建規定等。(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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