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有鑒於部份中低收入單親家庭及特殊境遇婦女無力負擔年幼子女托育費用,將於六月底前受理子女托育津貼補助申請,補助對象為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六個月以上之單親家庭、特殊境遇婦女,其子女有委託合格保母或就托於本市立案之托兒機構,未滿三歲部份每名每月補助五、000元。
另針對特殊境遇婦女三歲以上子女就托於本市立案之托兒機構,每名每月補助一、五00元。
中低收入單親家庭及特殊境遇婦女補助對象為:全戶總收入每人每月平均未達最低生活費一、五倍(目前為每人每月未達一二、四一四元)。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父母一方死亡或離婚,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獨力照顧其生活者。(二)未經認領之非婚生子女,其生母自行撫育負擔其生活者。
凡符合上述條件者可於六月底前檢具:1.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2、國稅局全戶所得稅證明3、財產證明4、委託照顧者收費及證照證明或立案托育機構收費證明5.申請人私章,逕向市府社會局婦幼課申請。(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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