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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設管線預收費用引疑義 市府提出說明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埋設管線實施道路統一挖補,有關管線單位向民眾預收費用,引起不少疑義,市府建設局除向民眾提出說明外,並將印製說帖,加強政令宣導。

  主辦單位建設局養護課表示,市府代辦統一挖補,係向各管線單位收取費用,管線單位中,電信、電力對以上之統一挖補費用均自行吸收,不向用戶收費,而自來水及瓦斯則轉嫁由用戶負擔,並先行預收費用,事實上市府所收費用至為簡單明瞭,用戶可自行概略估算。

  市府所收取費用:1.為代辦管溝挖掘及回填費用,每平方公尺一律為四、三二O元,2.為路面修復費用,寬度十公尺以下之道路,每平方公尺五O四元,十公尺至廿公尺道路,每平方公尺七O二元,廿公尺以上至四十公尺道路,每平方公尺九O九元,四十公尺以上道路,每平方公尺一、OO八元。

    管線單位向民眾預收費用,除以上繳納之兩項費用外,並涵蓋各該單位之管線費用,其所以引發疑問,在於若干管線並非在道路兩側呈雙線埋設,而僅在道路之一側單線埋設,致同一道路一側用戶負擔較輕,而另一側則負擔較重,因而引起爭議,又如若干巷道並無管線,須向附近之主、次要道路管線銜接,使用戶負擔更為沈重。

    關於管線埋設之統一挖補,管線單位先向用戶寄出繳費通知,預收費用後,向市府提出申請,經計畫核定後,始能計算確實數字,依照規定管線單位應「多退少補」,有關詳細情形,市府盼管線單位能向用戶詳細說明,不可使用戶誤以為所有費用均係由市府吸收。(6/20*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1-06-20
  • 點閱次數: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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