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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關心賴姓女童虐兒案 指照顧女童與嬰兒為優先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今日凌晨傳出虐兒事件,住在西區民權路賴姓七歲女童疑遭父母燙傷手掌送至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急診,警方留置父母賴學龍、吳彩鳳製作筆錄,市長張溫鷹下午趕到合作派出所及醫院關心女童傷勢,並當面向家長瞭解虐兒原因。市長強調,目前全力醫治女童傷勢,出院後暫時由社會局安置到寄養家庭,等司法判決確定後,視情況長期妥善安置賴姓女童。

    張溫鷹表示,家庭因素常會造成虐兒事件,不過父母應該想想,小孩子是父母生的,非常無辜,育兒有困難應尋求政府或民間協助,不應虐兒出氣。因賴姓女童父母涉及違反家暴法、兒童福利法,女童傷勢嚴重並涉及刑法傷害罪,目前七歲女童及剛出生的女嬰,將由市府依法強制與父母隔離,妥善安置。至於剛分娩的吳彩鳳,基於人道立場,市長也請社會局協助她到醫院休養,等司法單位調查。

    張溫鷹四時多到合作派出所,向女童父母瞭解虐兒原因,女童母親吳彩鳳今天在台安醫院剛產下一名女嬰,嬰兒抱在手上,市長關心初生嬰兒需要照顧,馬上請台安醫院護理人員帶來奶粉、葡萄糖水餵食嬰兒,並在一邊幫忙照顧,細心關心媽媽身體狀況。聽過吳彩鳳吐苦水,張溫鷹勸她將嬰兒暫時交給醫院照顧,不過吳彩鳳堅持將初生不到一天的嬰兒抱在懷裡。隨後,市長強調,吳女精神情況不佳,社會局將視情況依法強制安置初生嬰兒。

    今日凌晨一時多,賴姓女童由父親送到中醫附設醫院急診,賴父並聲稱女童遭母親吳彩鳳燙傷手掌一週多,因疏於治療已發炎潰爛,醫院隨後進行手術將潰爛部分割除。因虐兒案涉及違反家暴法、兒童福利法,傷勢嚴重並涉及刑法傷害罪,育才派出所隨即到台安醫院找剛產下第三個孩子的吳彩鳳,因吳女急著出院,警方隨後帶到轄區合作派出所製作筆錄。(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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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01-06-19
  • 點閱次數: 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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