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有關違章建築或因公共工程執行拆除之建築物,原住戶可能由於學生就學等問題,多不願遷移戶籍,致形成幽靈人口,台中市政府十九日召開之主管會報中,市長張溫鷹指示由民政、建設、地政等單位研商解決。
民政局長程介穗首先提出此一問題,主張拆遷戶在領取自動拆除獎金時應規定必須遷移戶籍後方予核發,以免建築物已經拆除,並無房屋而有住戶,之畸形情形發生,並表示戶籍之遷徒應由民間主動,如房屋拆除後遲不遷移戶籍,主管戶政機關僅能經查報,公告一週依照規定予以處罰或逕行將其戶籍遷入各該戶政事務所內,仍然涉及子女就學、兵役或郵寄函件無法送達等問題。
關於領取自動拆除獎金須先辦妥戶籍遷移部分,建設局表示,一方面法令上並無此項規定,另外可能由於必須遷移戶籍而耽延時間,影響及時執行拆除之時效。
地政局表示,房屋既經拆除,依法可由地政機關辦理「滅失登記」。
張市長以台中市最近致力於公共建設工程之推動,依法拆除之建築物或違章建築不在少數,應統計資料由民政、建設、地政等單位共同研商處理。(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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