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兵役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兵役局表示,役男體檢新制已於六月一日由內政部發布實施,本市七十一年次出生,無繼續升學意願之役男,可於接獲徵兵檢查通知書後,前往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或就近於國軍台中總醫院接受役男徵兵檢查。
另外高年次役男已完成徵兵檢查,因緩徵、延徵原因尚未消滅,因身體狀況變更,申請改判體位者,得檢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向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申請,再送指定複檢醫院即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中榮民總醫院複檢,亦可先至區公所兵役課填具同意書後,持同意書前往七家指定複檢醫院(含台大、三總、台北榮總、台中榮總、高雄榮總、成大、花蓮慈濟等醫院)以自費方式完成複檢後,再開具「兵役用診斷證明書」,向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申請改判體位,不再重複送檢,以資簡政便民。
七十一年次役男徵兵檢查新制,體檢費用為一千二百元(公費支付),均於指定體檢醫院:即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或國軍台中總醫院實施徵兵檢查,體檢項目今年起另增列「肝功能檢查」及「心電圖檢查」項目,共計三十八項,請役男勿自行前往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或國軍台中總醫院要求自費徵兵檢查,因公費徵兵檢查有別於體位變更申請複檢(自費部分),二者並無直接關連。(6/14*5)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