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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加油站打除人行道 須先申請核准方可施工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建設局提醒民營加油站,如打除人行道供車輛進入加油,必須先行申請,經核准後方可,以免受到處罰。

  最近在台中市崇德路、文心路口新設之加油站,未經申請核准即擅自將人行道打除,經查覺後,已處以新台幣九千元之罰鍰,業者立即繳納並提出申請,對於法令之未盡了解深致歉意,建設局除立即予以核准外,並提出如上之呼籲。(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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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1-06-14
  • 點閱次數: 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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