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省建築師公會台中市辦事處自六月份起暫停辦理室內裝修與廣告物之代審案件,主辦單位工務局正與市府有關單位研商解決之中。
工務局建造管理課表示,委由建築師公會台中市辦事處代審以上申請案件,為市府一項獨特的優惠民間措施,其他縣市關於前述之代審費用,均由申請人自行與建築師洽商交付,而台中市則統籌委託建築師公會台中市辦事處辦理,申請人不必負擔費用,並已實施有年。
建築師公會台中市辦事處所以自六月份起暫不受理以上代審案件,主要原因在於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之委託費用,迄今尚未領到,希望問題迅速解決後再行研商,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代審費用,計約二七五萬元,代審案件計約三百餘件,平均每件不足一萬元,九十年度市府預算約為一百卅萬元左右。
關於費用之給付,過去均由辦事處開立收據,手續至為簡便,但採購法實施後,認為此一委託應屬於限制招標範圍,例如現場勘查費用等,均需檢附收據予以審查,而建築師與公務人員在認知上可能有所差距,致認為「太過麻煩」而不勝困擾。
建築師公會台中市辦事處暫停辦理代審案件,此一業務乃由建造管理課人員接辦,一方面人手不足,而另一方面「專業」與「一般行政」不宜混淆,如對「建築師專業簽證圖說」工務局決自七月一日起採密封方式處理,而室內裝修及廣告物代審又自行辦理,因此工務局決協調有關單位研商仍委外辦理。(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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